8月3日,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其中对于备受关注的单车投放与运营维护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指导意见》均做了明确答复。
据交通运输部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7月,全国共有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近70家,累计投放车辆超过1600万辆,注册人数超过1.3亿人次,累计服务超过15亿人次。越来越多共享单车企业涌进“最后一公里”市场,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快要把最后一公里挤满了,不少人在质疑共享单车的投放位置和储存位置占据了不少公共资源。
公共资源,指由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给社会公众使用或享用的公共建筑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城市道路、城市灯光、城市公交交通、公共休闲场所等,如今这些地方都经常见到共享单车的身影。以住宅小区为例,如果出现少量共享单车时,在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尚可以容忍。但如果共享单车数量超出小区居民正常生活范围,部分小区居民会主动把共享单车挪出,一次两次尚且可以,但到了一定程度,必然会升级成暴力手段。在批评国人素质差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利益冲突的起因。
这次对于最受关注的车辆投放问题,指导意见指出投放单车的数量不能单由企业“任性”,必须引入政府宏观调控,总量控制或成为一种调控方式。共享单车公司也应加大对其用户的教育,防止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过渡侵占其他群体使用公共资源的权利和其他私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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