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刺激疫情之后的经济复苏,山东省决定,将免除年内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一切税费。
6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新规规定,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在地方权限内,从文件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
除此之外,新规还包括减免或减半征收房租、支持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实施社会保险补贴、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场所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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