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颁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中根据三种账户分类而设置额度的方式引发关注。非银支付和与之相关的消费金融会受到影响吗?
网络支付新规今起实施消费额度将受影响?
根据《办法》的规定,第三方支付账户根据用户实名验证程度的差异分为三类:I 类账户(绑定银行卡),余额支付额度1000元/终身,可享受余额转账、提现、消费功能;II类账户(上传身份证或再绑定一张银行卡),余额支付额度10万/年。除了支持I类账户的功能外,II类账户个人所有账户通过余额支付共享此额度,提现不受此额度限制;III类账户(在II基础上再加两项验证), 余额支付额度20万/年,支持余额转账、提现、消费,投资理财功能,个人所有账户通过余额支付共享此额度,提现不受此额度限制。
网络支付新规额度限制仅适用于余额支付
这里的额度限制指的是网络账户一年可使用的余额支付(包括消费和转账等用途,不包括提现)的最高额度,因此网银支付,银行快捷支付,余额宝直接支付以及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信用支付并不在这个额度的限制范围。规则明了后,更重要的问题是央行此举意欲何为?对网络支付又会有何影响?
首要目的当然是加速网络支付的实名制,来达到资金流动监管以便加强资金安全与打击犯罪。根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此前公布的研究数据,直到2015年底,我国实名认证支付账户为13.46亿,尽管同比上升8个百分点,但在绝对数量上仍仅刚过支付账户总量的一半。实名制落实情况的不乐观是此次新政策的重要考量。
网络支付尤其是移动支付的发展使实名制变得必要
税收管理也可能是一个重要原因。一般而言,如果通过各项实名验证后一年20万的额度,对于大部分消费者而言基本足够。根据2015年8月央行就新规答问时给出的数据,2014年98.5%的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20万元。但是,对于接受网络支付的商户来说,这个额度显然过低。因此,该项政策可能于加强对电子商务和非银结算业务的管理和税收有关。随着这部分商业活动占经济总量的比重不断上升,将其纳入管理体系是保证税收和税收公平的必要之举。就管理效率而言,银行渠道相比于网络支付来说更加简便和透明。
网络支付巨头基本都有多种付款渠道 受余额支付限额影响不大
网络支付新规对于余额宝这样的平台来说虽不构成直接冲击(因其不属于余额支付),但是,由于转账时须先进入支付宝余额,因此还是对“余额—余额宝”这条资金路径的用户形成一定影响。另外,由于这次政策并不涉及蚂蚁花呗以及京东白条这类信用类产品,因此政策结果可能是这类网络消费信贷类产品取得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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