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有关用户在新浪微博上所发的原创内容版权归属新规引发极大争议。据新浪微博9月15日所更新的《微博服务使用协议》,用户在微博上所发布的信息,用户同意不可撤销地授权微博平台作为微博内容的独家发布平台,并仅在微博平台上予以独家展示;该协议还规定,用户在未得到微博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自行或授权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使用微博内容。
也就是说“用户在微博上首发了一篇原创文章,如果有杂志想刊登,还得新浪点头答应,而用户本人(也就是原创作者)都不能自行授权?”新浪微博新协议发布后,不少大V都炸开了锅,原创内容首发新浪微博,如果需要转发或授权别的平台使用,怎么就需要新浪来点头答应了?看来以后是要先发别的地方,然后再扔个链接到微博?
“我自己写的东西还不能自己决定发在哪了?”微博新规在引起巨大质疑后,“微博管理员”先后转发多条有关新规的解读,进一步说明,并对引起争议的《微博用户使用协议》进行释疑。
微博强调““用户对自己的原创内容毫无争议地拥有著作权,在微博平台上发布的也不会例外。用户对于自己具有完全权利的内容,自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发布到其他平台。”也就是说,用户可以将自己的作品按照自己的意愿发到其他平台,这不需要微博批准、审批、同意。不过,微博同时也强调,如果未经微博平台同意,自行授权、允许、协助第三方非法抓取已发布微博内容,是不允许的。
非法抓取是指采用程序或者非正常浏览等技术手段获取内容数据的行为。
微博着重提出“平台非法抓取”,被指与今日头条近日的纠纷有关。早在今年8月份初,新浪微博就发公告称,有第三方新闻平台用程序直接抓取微博自媒体内容,这一行为未得到微博授权。今日头条方面对此回应称,头条对所有用户的微博同步,是在获得用户事先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
对于这次微博内容版权归属,“微博管理员”9月17日下午连转多条微博,明确表态“网友生产的内容著作权属于作者,但微博作为平台,为了汇聚内容,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应当享有对平台上所发布内容的合法权利,这种合法权利,即:不被其他搜索引擎或内容集合平台自动抓取网站内容的权利,这是一种应当受保护的合法的商业利益。”“微博版权理应归用户所有,大V们这次可以把心放在肚子里了”。
那么,是随便一条微博都有著作权吗?对此专家表示,用户在微博所发布内容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判断的首要标准是你发的这条微博是否具有“独创性”。举个例子,如果你发微博只是说了一句“今天天气很好”,这就不具有独创性了,也不能认定为作品,对于这样的微博,用户不享有著作权。
总的来说,用户肯定对自己原创微博内容享有著作权,在理论上用户也可以授权任何第三方平台使用自己的内容;微博用户协议侧重点在于规范第三方平台使用程序直接抓取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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