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早间,长生生物发布公告称,子公司长春长生正在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全部实施召回。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披露一份通告,称已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开展飞行检查,发现长春长生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随后,药监局要求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长春长生《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JL20180024),责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
目前,长春长生已按要求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长生生物在通知中强调,该公司立即启动召回程序,请各单位按召回规定给予配合。并要求各推广团队采用传真、电话、网络等形式,通知到辖区各区县及接种单位。
需要说明的是,此次此次事件不涉及公司其他疫苗产品。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根据长春长生近几年对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不良反应的监测,未发现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反应。
公告指出,因暂时无法预计准确的复产时间,此次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停产将对长春长生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长生生物董秘赵春志表示,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销售收入约占长春长生总收入的一半左右。
数据显示,作为长生生物的子公司长春长生2017年营收为15.39亿,占上市公司营收比例超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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