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佳节,吃粽子是许多人的节日乐趣,不仅能感受节日氛围,还能品尝到各地不同风味粽子的美味,甚至有大胆者还会尝试一下小龙虾粽子、蟹黄粽子、芒果粽子等“奇葩”新口味。
不过,粽子虽好,但若是吃到了过期粽子,心情肯定就不会那么美好了。
2019年5月23日,湖北省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张金镇青苹果超市发现其经营的某品牌龙舟粽,外包装袋上方封口处均有掏挖的小洞,洞口边缘留有原生产日期“2018年3月25日”的痕迹,包装袋上方另标示了生产日期“2019/03/26”。包装袋上显示保质期为12个月。
经查,该批粽子来源于湖北商友商贸有限公司。当天,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发现了与上述相同的问题产品,现场查扣375千克。该公司账目显示,2019年度已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问题粽子530千克。
同时,现场查获用于篡改生产日期的打码器和印油,打码器上显示的日期“2019/03/26”与包装袋上的字体、字纹、字号等完全一致。经询问,该公司负责人对篡改生产日期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企查猫工商信息显示,湖北商友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10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人代表为关洪平。
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十)项的规定,其行为存在主观故意,情节较严重。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立案调查。
2019年6月4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北商友商贸有限公司篡改过期粽子日期在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款金额共计237404元。
对此,市场监督部门提醒消费者,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粽子,并注意产品包装上的说明和有效期。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寻求合作 ››
想看更多前瞻的文章?扫描右侧二维码,还可以获得以下福利:
下载APP
关注微信号
扫一扫下载APP
与资深行业研究员/经济学家互动交流让您成为更懂趋势的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68-7188 举报邮箱:service@qianzhan.com 在线反馈/投诉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Copyright © 1998-2024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