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并在适用范围、税目商品及交易限值上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政再度缓行,有利于跨境进口电商发展。
四八新政再次得到缓行,促进进口电商发展
1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将延续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方式,并新增加了63个税目商品,提高单次交易限值和年底交易限值,对中国进口跨境电商行业将带来重大利好。
过去,跨境进口电商主要采取行邮税的方式,利用单次通关产品所需要缴纳的税收不超过50元,则可以免征行邮税的这项特殊优惠,不少进口B2C企业发生漏洞逃税的行为,导致我国关税流失严重。为了平衡整个跨境电商行业和传统外贸企业的利益关系,国家在2016年4月8日出台了“四八新政”,不再按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且进口标准提高,商品“一线”入区需提供通关单。但由于公布较晚,导致各大保税仓内的大量清单外商品不能清关,行业一度进入“熔断”状态。随后为稳定跨境电商行业发展,国家决定推迟新政执行期,给予跨境进口电商过渡期进行自我调整,对于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居民消费升级推动,进口交易规模不断增长
目前,我国跨境电商交易仍以出口为主。根据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3.47万亿元,同比增长26%;而进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1.03万亿元,同比增长19.4%。从2013-2018年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进出口结构情况来看,出口交易的占比呈逐年下滑的趋势,而进口的占比逐年上升。跨境进口交易规模占比的攀升主要得益于我国的居民消费正处于消费升级中,海外购习惯刺激国内跨境消费需求。
2018年政策红利不断释放,进口交易规模有望达到3亿
国家对于跨境进口电商除了11月21日在监管层面上再次释放利好消息外,2018年在环境建设、税收上都出台了利好政策。11月5日,在上海举办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国家主席习近平的讲话给予跨境电商企业一针强心剂,进博会还给予了跨境电商企业与海外企业交流,开展贸易合作的良好平台;11月,关税再次下调进一步刺激国内海淘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对进口跨境电商行业发展利好。
9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商务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完善跨境零售进口相关政策过渡期后的一些监管方案,将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按个人物品监管的总体思路优化完善监管措施,保证监管安排的总体稳定。”从最新的监管政策来看,国家依旧对跨境进口电商持包容审慎的态度,根据阿里研究院数据预计,2020年我国跨境进口电商交易规模将达到3亿元,占比达到25%。可以预见我国跨境进口电商行业发展乐观,而企业在过渡期内应该保持自律自强的态度,做好应对措施,保证在新政正式实施也具备良好的市场竞争力。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站在风口上的跨境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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