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买昂贵的衣服、包包、电子产品等,却被瘪瘪的钱包阻止了想“剁手”的心,这应该是很多人的经历。
对此,不少人也会试图在工作之余寻求一些兼职以获得收入,但对于那些看似轻松高薪的“网络兼职”却需要警惕了。
“1个小时80多元,只需会用电脑,足不出户,孕妈在家也可以完成,熟练后月入过万……”这些宣传语你是不是很熟悉?这种常见的网络兼职就包括网上刷单。
据报道,日前,在校大学生小张通过QQ“查找附近的人”添加了一刷单中介。该中介承诺小张每刷一单抽成5%,并让小张加平台客服QQ进行下一步操作。小张添加对方好友并在客服的指导下,完成了第一次刷单收到本金和佣金115.5元。连刷3单后,客服热心地告诉小张做大额任务可获得更高佣金。
随后,小张完成第四次刷单被其告知,此任务必须连续完成四单才能返现。为了拿回刷单垫付的钱款,小张先后支付数千元完成了四连任务,却迟迟收不到钱款且发现自己被客服拉黑。
居住在仁化县董塘镇的张女士也加了一个自称提供网络刷单任务的人,在给出淘宝宝贝详情后,对方发过来一个二维码,先是要求用一张余额不足的银行卡支付,说支付失败后发订单后给他,他会代付,等他代付完成后,张女士就可以得到佣金。
按照对方要求操作,在支付宝上支付失败之后,对方又要求点击花呗支付,对方说点击使用花呗支付输入密码后,会显示不支持花呗支付,此后商家企业就会代付。
不过,支付成功后显示并不是对方代付,而是张女士支付成功。对方令张女士找客服解决,客服又让她存钱,而当被问到是否骗人后,对方就把张女士拉黑。
宁德蕉城公安表示,犯罪分子许诺在各种网络平台刷得消费记录后,将返还本金并支付佣金。受骗人在完成前几单任务后都会很快收到回报,而当做更多的任务时,骗子就会消失。求职者不要轻信网络上“高佣金”“先垫付”等兼职工作,不要轻信没有留固定电话和办公地址的招聘广告。
而商家进行网络刷单也属于违法行为。
2018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条例对现行法的条款进行了完善与改进,更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了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例如经营商不得对其商品的实际销售情况、以及用户评价进行刷单行为,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假象。在条款的第二十条明确写着,“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而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也屡屡出手整治刷单行为,如果用户刷单被发现,可能会被限制登陆、清空交易量、永久关店甚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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