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第二学士不再招生。自本月起,学位授予单位将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据人民日报,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从本月起,我国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相关高校院所可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对于获得多个学士学位的都只发一个证书,各类学位情况在证书上予以注明。
该办法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期间,高校按原有政策执行,到2022年所有高校按《办法》执行。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随着本科教育规模不断扩大,部分学士学位授权审核不规范、部分学位授予程序不完善、制度设计对复合型人才培养支持不足、学位授予质量监管处置有空白等问题显现。本次《办法》是为规范学士学位授权授予工作,健全学士学位管理制度,提高学士学位授予质量而出台。
为分类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办法》提出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三种学士学位类型。
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第二学士学位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在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从公开资料看,读第二学士学位不亚于考研,待遇等同于研究生。
据悉,与之较容易混淆的双学位——是学校自发行为,大学在读修得,不被教育部门和用人单位承认,只做参考,学历层次仍属本科。毕业证由学校自行设计颁发。而辅修专业——即使颁发两证,也仅等同于双学位;由于不受教育部门审批,混证现象同样繁多。
新办法施行并过渡完成后,第二学士学位可能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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