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农业农村部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首次明确了家养畜禽种类33种,包括其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传统畜禽17种,分别为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鸽、鹌鹑;
特种畜禽16种,分别为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鸵鸟、鸸鹋、水貂(非食用)、银狐(非食用)、北极狐(非食用)、貉(非食用)。
《目录》属于畜禽养殖的正面清单,所列畜禽遗传资源是城乡居民重要农畜产品供给的主要来源,列入《目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狗和蛙都没有被列入《目录》。对此,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解释,狗虽没有列入《目录》,但也不属于野生动物,并不意味着不能养。对于狗的管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已有了一些经验和做法,出台了限养、登记、强制免疫等制度规定。
关于蛙类,农业农村部负责人提到,蛙类是两栖动物,不属于家畜家禽范畴,不能列入《目录》。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寻求合作 ››
想看更多前瞻的文章?扫描右侧二维码,还可以获得以下福利:
下载APP
关注微信号
扫一扫下载APP
与资深行业研究员/经济学家互动交流让您成为更懂趋势的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68-7188 举报邮箱:service@qianzhan.com 在线反馈/投诉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Copyright © 1998-2024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