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路边摔倒无人扶已经让人认识到这个社会的麻木和冷漠,但依旧不乏做好事不留名不求回报的热心肠。但被救者不是心怀感激而是百般诬陷试图逃脱应有的责任,让死者死不瞑目,死者家属也是彻底心寒,一条命换了三头白眼狼,真是让人气不打一处来“这样的人救了也是白救,索性不救”。
山东男子救轻生同事溺亡 反被诬陷是自杀
据澎湃新闻援引天津日报数字新媒体《新闻117》官方微博@新闻117的消息,12月5日凌晨1点,山东小伙郭强为救轻生同事小汲不幸溺亡,警方及郭强家人赶到现场时,当时在场的三名同事却口径一致咬定郭强是因为感情问题而轻生自杀。
但因为警方对一些细节产生了怀疑,于是联系郭强家属来了解郭强生前的生理及精神状况,郭强家属否认郭强感情出现问题,并找到了一名目击者。目击者描述当时的情景是有人跳水,然后有人下水救人。这一线索被反馈到警方后,郭强三名同事才开始松口,承认轻生的不是郭强,而是另一名同事小汲,小汲当时与一名女同事吵架,之后跳河,郭强立马跳下来救他,郭强把小汲救了上来,自己却因为体力不支溺水身亡。
郭强三名同事撒谎被识破后,态度也是来了180°大转弯,称感到十分自责悔恨,向郭强家属认错道歉,请求原谅,还承诺会帮郭强争取应有的“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被救的小汲在采访时还称呼郭强为兄弟,称两人虽然认识时间不长,但郭强待他很好,郭强不仅在经济上接济他,还带他回家住。另一名同事则哭成了个泪人儿,但当记者问其为何一开始诬陷郭强是自杀,其又沉默不语,同时拒绝继续接受采访。
一条命换来三头白眼狼 这样的人到底该不该救?
目前警方已为郭强申报“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但郭强因救人溺亡却被诬陷是自杀,也引发极大的争议。
质疑者认为,郭强用自己的一条命换来了三头白眼狼,死得实在是不值。认为在如今这个道德缺失的社会,做好事的风险成本太高,不仅换不来对方一句最基本的感谢,反倒可能被诬陷,惹来一脑门莫名其妙的“官司”。因此,无论是救熟人还是救陌生人,在不熟悉对方品性的情况下,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袖手旁观,至多给打一个报警电话,“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好事还是留给其他人去做吧。
但支持者认为,郭强救人和事后被诬陷其实是两码事,郭强救轻生同事,是出于自己的良知和仗义,从同事的描述来看,郭强是一个十分热心、善良的人,以其品性,遇到这样的事情绝对不会袖手旁观,如果当时郭强犹豫了或者怯懦了,事后郭强一定会后悔。因此,在郭强身上不存在应不应该救的问题,如果一定要反思,那就是郭强在救人前应该仔细分析一下当时的环境及自身的能力,应该在确定自己不会有危险的情况下才下水救人。盲目去救人就可能导致悲剧的发生。
小编认为,因为三名同事翻脸不认人而否认郭强下水救人的意义确实不妥,但是三名同事在明知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口径一致集体诬陷郭强是自杀也确实让人十足的心寒,从这点来看,救人存在风险成本,不能盲目救人,至少要确保自身是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出手。只不过曾经凭着良知“该出手时就出手”的事情,如今却要机关算计自己如何既能救人又能不被诬陷,怎么都算是现代社会的一种道德倒退和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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