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10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公布了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六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和力度超预期。扣除方式上,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继续教育等五项扣除均为定额扣除,大病医疗为据实限额扣除。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是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房贷利息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按照800元-1200元标准扣除,赡养老人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王冬生认为,从征求意见稿来看,此次减税力度大,一个纳税人在每年扣除60000元(每月5000元)之外,专项附加扣除最多可以再扣除115200元;扣除结构设计合理,最大的扣除是大病医疗,避免陷入生不起病的窘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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