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虚假宣传被罚20万元。去年十月,猫眼被诸多用户曝出拉新活动后遭遇“奖金无法提现”问题,一时“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说法难以平息。猫眼电影在接受中国网科技采访时否认了上述质疑,辩称提现失败主要是平台服务器近期正在系统维护,用户提现需要错开时间,同时还将部分用户未能成功提现的原因归咎于“不符合活动规则”。
1月10日,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因“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
2019年1月至今,猫眼公司共出现4起行政处罚记录,大部分是被认定涉嫌存在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
前瞻经济学人APP查询企查猫获悉,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牮。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影视策划;租赁影视服装道具、影视器材;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票务代理(不含航空机票销售代理);电脑图文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演出经纪;文艺表演;电影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销售食品。
另外,该公司由天津猫眼微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00%控股。而天津猫眼微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长田。据悉,王牮为王长田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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