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北京市住建委表示,为加强短租住房管理,北京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网信办联合起草了《关于规范管理短租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至8月18日17点。
通知拟明确短租房经营条件、互联网平台信息核验要求、属地监管责任及违规处罚。征求意见稿提出,经营短租房要符合小区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定;没有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定的,要取得同楼其他业主书面同意。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要对交易订单签订人和实际入住人员逐人登记身份信息,并按相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违反通知相关规定的,拟按照上位法相关规定处罚。
其中,要取得同楼其他业主书面同意这一条例格外引人注目,对此,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表示,居住小区住宅从规划属性来讲,是用于居住生活的,如果要用于短租经营,则应当依据《物权法》《民法典》相关规定,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这是对业主权益的基本保障。以往,住宿者入住民宿等短租住房,不一定需要跟经营者见面,双方通过网络交易、登记并取得房屋密码便可入住,但该通知再次强调了经营者的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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