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不少大学和高校的命名容易让人产生误会。一些高校的命名出现“货不对版”的混淆情况,甚至一些三本院校也因为命名会被错认为是重点大学。每到高考报考时,总有不少这类让人无奈的“乌龙”出现——可以看到,高校的命名也起着很重要的引导作用!
据悉,日前教育部已正式印发《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强调高等学校命名要坚持名实相符、准确规范,实行一校一名制。依据规定,高校命名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2字以内。
高等学校名称中使用地域字段,原则上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家”“国际”等代表中国及世界的惯用字样,也不得冠以“华北”“华东”“东北”“西南”等大区及大区变体字样。
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其他组织或个人拥有的商标、字号、名称等,不得使用国外高校的中文译名和简称。未经授权,也不得使用其他高等学校曾使用过的名称。要避免与其他学校名称相近,引起混淆。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由独立学院转设的独立设置的学校,名称中不得包含原举办学校名称及简称。
另外,在英文译名中,学校名称为“大学”的,对应的英文翻译为“university”。学校名称为“学院”的,对应的英文翻译为“college”,或根据学科类型,也可以翻译为“institute”“academy”“conservatory”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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