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人得以乘坐高铁等公共交通出行,便捷也省心。不过,“霸座”这一行为,却成为了一个让人迷惑却又屡屡出现的现象。
近日,在阜阳前往上海的列车上,一女子强坐他人座位,成为最新“霸座网红”。
当天,在接到反馈后,乘务人员多次劝说女子,但她却仍不配合。无奈之下,民警只好将其带回,询问得知其误点后直接上了下一趟列车,然后坐在相同的位置上,并且占着不愿离开。最终,女子被罚款200元。
在公共场合,遇到不遵守公共秩序的人或事有时的确让人很“炸毛”。这些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权益,也因此常常被唾弃。
乘客的素质参差不齐,遇到这样的行为也可以依法维权。民法典首次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这意味着霸座不仅要受到道德谴责,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在客运合同关于车票的规定中,特别增加了“座位号”这一关键词,其目的就是规制日常生活中不时出现的“霸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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