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瑞典电信公司爱立信与三星的纠纷升级,此前爱立信对这家科技公司提起了新的诉讼,指控三星侵犯其专利。
爱立信在1月15日向美国德州东区地区法院提起诉讼,称三星的网络设备侵犯了其6项专利。
诉讼中提到的专利包括美国编号8,301,149、9,037,16、9,107,082、9,509,605、9,692,682、10,172,066,覆盖了提高通话质量的方法、天线安排和处理切换故障的方法。
根据诉讼,三星的eNB (LTE)和Massive MIMO技术(可以提高网络效率)纳入了专利主张。
爱立信还向位于华盛顿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提起诉讼,试图禁止进口三星通信基础设施系统。
FRAND条款之争
爱立信此举是两家公司之间激烈纠纷的最新一起。
2014年,三星和爱立信签署了一项多年协议。去年,在现有的交叉授权到期之前,爱立信试图与三星谈判,以获得新的授权。
但爱立信认为,三星拒绝接受爱立信提出的报价,还提出了一个还价,表明三星在公平、合理和非歧视(FRAND)的条件下“没有就交叉许可进行善意谈判”。
诉状称:“相反,三星坚称,只有在爱立信同意接受明显低于FRAND价格的爱立信关键专利使用费的情况下,它才愿意接受交叉授权。”
爱立信宣布,从今年第一季度开始,潜在的法律费用和延迟的专利使用费可能会使其每季度的营业收入减少1- 15亿瑞典克朗(1.18 - 1.77亿美元)。
12月11日,爱立信向美国德州东区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三星违反了合同承诺,没有进行善意谈判,也没有按照FRAND条款许可专利。
爱立信要求得到一份声明,称自己遵守了“FRAND”承诺,而三星则违反了这一承诺。
反干预禁制令
本月早些时候,德克萨斯州的一位联邦法官颁布了一项针对三星的反干预禁制令,爱立信赢得了胜利。
去年12月25日,三星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家法院起诉爱立信,并敦促武汉中院在FRAND条款下为爱立信的4G和5G标准基本专利SEPs设定全球专利使用费。
然而德克萨斯州联邦法院要求三星“在中国诉讼中不采取任何行动,因为这会干扰法院的管辖权,以确定爱立信或三星是否履行或违反了FRAND义务,它们都涉及爱立信和三星的4G和5G SEPs。”
早在2012年,爱立信就指控三星侵犯了涉及无线通信相关技术的24项基本标准专利。两家公司在两年后解决了纠纷,三星向爱立信支付了6.5亿美元,外加多年的专利使用费。
总之,爱立信与三星就在禁诉与反禁诉间无限套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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