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核废物问题,日本可谓煞费苦心,之前提出将核废水排入大海的计划被多个国家抵制,如今又尝试提出开放核废物出口,势要将日本国内核污染问题转嫁给全世界人民群众。
日本《朝日新闻》7日报道,经济产业省正在考虑修改有关规定,以便允许日本向国外出口大型放射性核废物。据悉,日本现有法律禁止核废物出口。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海域发生9.0级地震并引发海啸,造成福岛核电站断电,三座机组相继堆芯熔毁,大量放射物泄漏。日本东京电力公司已决定报废福岛第一和第二核电站。
《朝日新闻》报道,报废核电站会产生大量放射性废物,包括重达数百吨的蒸汽发生器等大型设备。这类废弃物占用大量空间,日本核电能源业界希望能放宽相关出口限制。
日本《外汇及外国贸易法》规定,禁止出口放射性废物。
据报道,经济产业省正在考虑能否在遵守禁止出口核废物的基本原则下,以颁布行政令的形式,制定例外规定。比如批准核废物的有限出口,条件包括核废物需在出口对象国再利用,可出口核废物仅限蒸汽发生器、给水加热器和核废料运输贮存容器等。
这家媒体报道,日方设想的出口对象国包括正在推动核电站报废的美国和瑞典等国。此前,日本宣布将排放核废水入大海,美国予以支持,不知其是否会为进口的日本核废物买单呢?
经济产业省4日召开专家会议,基本同意了新版《能源基本计划》方案。方案中写道,要“推动修改出口管制规定”,以便能够通过委托外国从业者处理核废物,包括实现核废物的跨境运输,从而累积核废物处理经验。
其报道,上述动向可能被视为日本政府打算将核废物处理这一棘手问题推给外国。对经济产业省将相关内容写入《能源基本计划》,日本国内已经出现质疑声。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寻求合作 ››
想看更多前瞻的文章?扫描右侧二维码,还可以获得以下福利:
下载APP
关注微信号
扫一扫下载APP
与资深行业研究员/经济学家互动交流让您成为更懂趋势的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68-7188 举报邮箱:service@qianzhan.com 在线反馈/投诉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Copyright © 1998-2025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