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落地后,禁止教培机构开展校外学科类培训,但一些人有疑问,勤工俭学的大学生还能做家教吗?日前,浙江政务服务网上,杭州市教育局就此类问题作出了答复。
9月8日,网民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留言称: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想咨询一下大学生家教是否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大学生通过家教机构进行家教,是否会因为违反政策规定受到处罚,处罚依据是什么?
9月10日,杭州市教育局答复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14条“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因此,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大学生不能开展针对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具备教师资格的大学生通过家教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也必须按照国家“双减”相关政策执行。
此前,有着26年历史的华东师范大学家教中心表示响应“双减”政策号召,宣布终止家教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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