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快讯:《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草案)》今日刊发全文,《条例》中提出,35岁以下的全日制大专、45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45周岁以下的中级专业技术人才、35岁以下在深参保3年以上的紧缺类高级工、40岁以下的紧缺类技师等均可直接引进,比原来都有所放宽。
此外,此次发布的《条例》还对人才的配偶落户作出了调整,即使高层次人才选择不入户,其配偶也可以直接申办入户。
相关人士指出,与深圳市现行政策相比,此项规定作出两方面改变:第一,取消了本市现有规定关于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入户和申办居住证年龄方面的限制。第二,改变了目前高层次人才配偶入户需要以高层次人才本人入户为前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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