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人们说“祸从口出”,到如今这个互联网发达的时代,更要警惕“祸从手出”。上市公司奋达科技的女文员杨小桃只做了拍照、发朋友圈两个动作,就让自己丢了3万块钱。
4月10日,海南证监局公布〔2018〕1号行政处罚,对奋达科技员工林立、杨小桃泄露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合计罚没24.3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内幕交易的时点正是奋达科技董事长发出“兜底增持”的倡议期间。
信息泄露
2017年6月1日收市后,奋达科技的董事长肖某提出员工增持股票倡议的想法,并在当晚拟好了《关于向公司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
6月2日,由于拟披露信息8:04才提交给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统,错过了8:00的最后期限,导致该信息未正式公开披露。此后,负责处理披露的员工将《倡议书公告》遗忘在复印机台上。
8:05,公司工程师钟某文和文员杨小桃在复印材料时,看到遗落的《倡议书公告》,杨小桃当即用手机对该文件进行了拍照,并于2小时后发布至朋友圈。
10:31,钟某文将杨小桃朋友圈中的图片发到名称为“电器销售技术部”的微信群,微信群成员林立在微信群中看到了该信息。
中午休市期间,奋达科技正式对外披露《倡议书公告》,并于11:45收到巨潮资讯关于本次信息已成功披露的回执。
内幕交易
上文提及的林立,时任科技电器产品技术部副经理。他在看到图片后,于11:00,也就是信息披露前将80万元资金转到本人的证券账户。11:05-11:07,他用这80万元买入“奋达科技”69000股。6月2日下午13:00开盘后,奋达科技涨停。
之后,林立于6月7日和8月14日分2次卖出奋达科技股票,利用内幕消息获利共计10万元。
行政处罚
杨小桃对《倡议书公告》进行拍照并发送至微信朋友圈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对杨小桃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
林立利用《倡议书公告》的内幕信息,通过本人证券账户交易“奋达科技”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内幕交易的行为。没收林立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0.67万元,并处以10.67万元罚款。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寻求合作 ››
想看更多前瞻的文章?扫描右侧二维码,还可以获得以下福利:
下载APP
关注微信号
扫一扫下载APP
与资深行业研究员/经济学家互动交流让您成为更懂趋势的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68-7188 举报邮箱:service@qianzhan.com 在线反馈/投诉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Copyright © 1998-2024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