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搜狗被约谈。有名人说过,历史经常重演,第一次是悲剧,第二次则是闹剧。所以,在暴漫因侮辱英烈被封后没多久,抖音再次出现同样的事,就显得特别荒诞。6月6日,因为此事,抖音和提供搜索结果的搜狗,遭到了北京市网信办、北京市工商局的联合约谈。
(图片来源于网络)
6月6号上午,有网友爆出在抖音投放在搜狗搜索引擎上的广告出现侮辱英烈的内容,“邱少云被火烧的笑话”几个大字赫然出现在浏览器的最顶端。母公司字节跳动(今日头条)反应迅速,下午两点多就发布了道歉声明,停职了相关责任人,还称“是在某搜索平台投放关键词竞价广告时出现的严重失误”,不经意间把锅甩给了搜索平台。
不过,暴漫出事还不到1个月,抖音此举称得上“顶风作案”,光是道歉,有用吗?人民日报的回答雨带杀气:“不是一道歉就风轻云淡……犯了改改了再犯,这样的道歉显得廉价,更让人怀疑道歉不过是金蝉脱壳的道具。”
结果,当日下午,北京市网信办、市工商局就针对抖音在搜狗搜索引擎投放的广告中出现侮辱英烈内容问题,依法联合约谈查处了抖音、搜狗,责令网站立即清除相关违法违规内容并进行严肃整改。
根据网信北京的信息,抖音和搜狗有以下“四宗罪”: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12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2、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47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规定;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22条“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的规定;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9条中明确的广告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的规定。
当初暴漫爆出事件后,第一时间被全网封杀,即便公司团队亲自前往董存瑞烈士园和董存瑞家属家中道歉,也未能免除责罚。5月31日,文化与旅游部指导陕西省文化厅、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法立案查处,从快从重对暴走漫画作出行政处罚。
而目前,监管部门对抖音、搜狗的板子已经高高举起,后续落下的力道是轻是重,也许很快就会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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