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深圳南山区开出内地首张电子烟罚单,罚款50元,所以,不要以为抽的是电子烟就可以在公众场合随心所欲抽烟。
新版《控烟条例》于10月1日起实施,规定深圳禁烟场所从七类增加至九类。其中,公共交通运输站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五米范围内、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列入“禁烟区”。
本次被罚的6名烟民恰好就是在公交站台,有的人等车无聊了来一根,有的刚下公交车就来一根,无视禁烟标志,其中一名抽的是电子烟,他认为电子烟没有烟灰也没有烟头,对环境没有害。
不过,这在新版《控烟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以及电子烟。”所以,电子烟也包含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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