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央行新近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自2020年7月起,河北省开展试点;自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开展试点,试点为期2年。
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如果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通知》要求,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
央行解释称,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是试点重要内容,既要保护合理用现需求,又要加强对可能存在偷逃税、逃避监管和不合理占用社会资源的“关键少数”现金交易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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