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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周一(4月2日)消息,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政府3月30日针对自动驾驶汽车在自主行驶时的事故制定了一项方针:原则上由车辆所有者承担赔偿责任,将自动驾驶汽车与普通汽车同样对待;在外部黑客入侵汽车系统导致事故之际,损害由政府赔偿。外界普通认为,此举旨在减轻汽车厂商对承担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担忧,可能加快自动驾驶汽车的商业化。
3月30日,日本政府在“未来投资会议”上提出了《自动驾驶相关制度整备大纲》。
大纲的内容是在自动驾驶汽车开始普及的2020~2025年之前,制定出立法和监管的方向性。从自动驾驶的级别来看,大纲针对的主要是在有驾驶员乘坐的状态下、以有限条件实现驾驶自动化的“3级”以下。而驾驶席上无人乘坐的“4级”以上自动驾驶将在今后讨论。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会议上发出指示称,“希望启动具体的法制建设,积极主导制定国际规则”。据悉,日本政府将于2019年向国会提交相关法案。
为了查明事故原因,大纲中要求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记录位置信息、方向盘操作和自动驾驶系统的运行状况等。大纲中确认,自主行驶时的事故赔偿责任原则上由车辆所有者承担,可以利用法律强制加入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进行赔付。把自动驾驶汽车与一般汽车相同对待。企业的责任仅限于汽车系统存在明确缺陷之际。
目前,有关交强险的方针已经确定,民间其他自主加入的保险的设计方案也将在近期取得进展。日本政府预定2018年夏季敲定有关自动驾驶汽车安全性的指导方针。
此外,黑客入侵导致的事故的赔偿与被盗车辆导致的事故损害同样适用政府的救济制度,条件是车辆所有者更新系统等,采取安全举措。
围绕发生事故之际的刑事责任等,讨论焦点仍然很多,得出结论的时间仍没有眉目。一个重要的观点是:如果让企业或程序开发者承担刑事责任,商业化的热情有可能减退。
有汽车厂商的技术人员表示,“制度的完善值得欢迎”。另一方面,也有声音表示,“刑事责任和《道路交通法》修订的讨论有所欠缺”。
3月18日,美国一名女子被优步公司的沃尔沃自动驾驶汽车撞倒死亡,当时自动驾驶的车速为40英里/每小时,驾驶员因为开着自动驾驶模式,在行车过程中低头看手机,并且在事故发生前四五秒也是处于低头状态,而受害人则是推着自行车横穿马路,事故发生地没有斑马线和指示灯相关的道路交通标识。3月29日,优步与受害女子家属达成赔偿协议,但是协议金额未公布。在事故发生后,自动驾驶事故的责任问题受到关注。
据悉,中国首批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号牌已于3月1日在沪发放,中国自动驾驶真正意义上已经开始行动。与此同时,相关政策的完善也备受关注。
有专业人士表示,关于有人驾驶车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任主体为:车主(车辆所有人)、司机(机动车驾驶人)、承保保险公司。
目前的法律还未有相关自动驾驶规定,因为自动驾驶归根结底责任人是车主、司机、承保保险公司,但是多了技术提供商、造车商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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